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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芳

执业律师 执业10年+

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从事法律工作10年有余,服务过多家金融机构以及事业单位、国企单位、民营企业,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

主要业务领域为银行不良债权清收、房地产金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代理过大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信用卡纠纷、追偿权纠纷等案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业务水平,丰富的金融法律实务经验。

履历:黄桂芳律师长期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石油分公司、南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西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常年法律顾问,有效地防范顾问单位的运营法律风险。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代理大量信用卡纠纷案件、为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办理了多批次系列追偿权纠纷案件,成功为上述单位实现回款上千万元;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百起,熟悉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广西区内诸多法院对于融资租赁案件裁判观点,平均每年实现执行回款数百万元;为华润置地(南宁)有限公司、广西联合佳成置业有限公司、柳州润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南宁润颐五象房地产有限公司等知名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地为上述房地产企业代理了大量因商品房断供而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通过收回房屋、收购债权、参与房屋拍卖执行款分配等多种方式挽回公司经济损失数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