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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菲
执业律师 执业经验丰富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过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行政领域的法律事务。
履历:宋菲律师自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国企单位和民企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多家国企和民企单位的投资合作、股权收购等业务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案件诉讼工作,代理所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的众多诉讼及非诉业务;协助法律顾问单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相关法律制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相关纠纷疑难案件讨论会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政府法制部门、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论证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曾作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代理人办理上百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某水利枢纽开发公司的代理人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某水电公司的代理人处理代位权纠纷案件;为某石化广西分公司等公司的重大资产收购、股权收购项目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地产管理公司等公司提供商品房买卖、商业地产租赁等法律服务;为物业服务企业处理涉及前期物业招投标事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物业收费合法性、物业服务项目的退出等多项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