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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五山丝苗”品种涉嫌侵权及品种权许可合同纠纷
2024年10月03日

2021年安徽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某种业公司就“五山丝苗”品种涉嫌侵权及品种权许可合同纠纷形成互诉。



因上述案涉各方皆为种业龙头企业或上市公司,且安徽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张3亿多元的巨额侵权索赔在农业领域尚属首例。同时,该案所涉专业知识、案情皆复杂,争议极大,社会关注度较高,故被业界称为“中国种业知识产权第一大案”。因此,该案亦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




本所接受某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某种业公司的聘请,由郭凤武主任亲自参与和指定,与本所专门负责该案的张华律师多次走访相关权利人,分别在法律和事实层面开展“破局”锁定了胜诉基础,并携手德恒律师团队成功化解了安徽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3亿元索赔主张。最终,本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同时撤诉。




该案及我所代理的“沃玉3号”父母本繁殖材料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案,于本年度已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近日,该案又入选农业农村部《2024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位列首位,是我所继“农大372品种权及许可合同纠纷案”被列为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首位后的第二个首位案例!



本所将总结上述案件的成功经验,携手种业企业、品种权人,以及法律同业人士,继续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我国种业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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