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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 | 7 月 1 日起,《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2026年05月28日

2026年7月1日,由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规章,也首次在全国层面,为超龄劳动者统一划出了清晰的权益底线!!


一.保护谁?

凡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的群体,包括退休返聘、农民工、保安、保洁等,无论是否领取养老金,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注意:按国家规定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在延退期间仍按《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不适用本新规。


二.核心内容

(1)书面协议

用人单位必须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工时、劳动强度等关键条款,杜绝口头约定与劳务模糊化。


(2)工资

正常提供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克扣、拖欠或用实物抵薪。


(3)工时与安全特殊保护

一般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须依法支付加班费。同时,禁止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高危、高强度或危害健康的作业。


(4)工伤保险(重大突破)

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费。发生工伤后,与普通职工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5)养老、医疗可续缴

对于还未领取养老金者,可继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也可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代缴。


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被归为“劳务关系”,权益无保障,维权无依据!新规出台后,全国将统一标准,明确基本权益,让超龄打工人“有名分、有依据、有保障”,告别裸奔打工!


来源:

https://www.clssn.com/2026/05/25/wap_9975118.html

以上为个人解读,请以官方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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