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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 | 严惩污染行为 提示函让法律红线一目了然
2017年06月08日
  “国家对于污染环境的惩治真是越来越严了!”日前,在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与该县环保局联合开展的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中,该县天富油脂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林一边从检察官手中接过《污染环境法律风险提示函》,一边由衷地感叹道。

  据了解,2012年至今,海安县检察院共办理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15件40人。今年以来,该院与当地环保部门多次磋商,初步确定了前期强化预防、中期信息交流、后期处置运用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惩防工作机制,即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帮助企业发现、纠正环境污染方面的涉罪风险;在惩治环境污染行为中,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强化信息互通、共享,确保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罚依法及时衔接;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促使企业担负起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专门制作了涵盖重金属污染环境标准、环境污染共同犯罪处理等10个方面27项可能触犯相关法律红线的《污染环境法律风险提示函》,让企业主知晓这些新规定,也为依法、规范、有效地办理此类案件造势。

  截至目前,海安县检察院已经向该县近100家企业的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发放提示函300余份,并回收“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清水蓝天”承诺书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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