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节已过,但是网络上关于月饼的争议还在继续。 近期,头部主播小杨哥带的货又双叒叕一次遭到了质疑,一款名为“美诚月饼”的产品在其直播间销售时,宣传噱头是“香港品牌”,小杨哥更是将品牌背书为:香港高端月饼品牌!但随后被曝出该品牌月饼并未在香港地区销售,且其生产地为广州和佛山。 随着事件的发酵,越来越多的信息被挖了出来。据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美诚月饼的品牌运营方及生产厂家均位于广州市。两家公司自称,其母公司为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2024年在香港注册了多个与月饼有关的含“美诚”字样、图样商标,其中,“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于2023年9月22日。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2,广州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尝试在内地申请“香港美诚”、“美诚月饼”、“美诚喜饼”等多个商标均未成功。为什么同个商标在香港就可以注册成功,在内地却不行?商标注册和保护具有地域性,虽然港澳台都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港澳台均有独立的商标系统,所以在我国内地注册的商标,若需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进行使用和获得保护的话,需要在前述地区分别另行进行注册,反之亦然。 另外,由于历史原因和一国两制原因,港澳台现行的商标条例与我国内地实行的《商标法》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也导致对于商标的审查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因此一枚商标在中国内地核准注册后,其不一定能在港澳台获得注册,反之亦然。对于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的“香港美诚”商标,国知局认为因申请人并非来自香港,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同时,申请商标文字“香港美诚”中所含“香港”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且未形成区别于行政区划名称的其他含义,虽然申请人主张放弃“香港”的专用权,但相关公众并不能当然地知晓申请商标放弃专用权的相关情况,仍会对申请商标“香港”部分加以识别,申请商标的注册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所指情形,从而对该商标申请予以了驳回。 而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的“美诚”或“美诚月饼”等商标则因为存在在先的近似商标而未获准注册。



香港注册,称香港品牌,却在内地生产和销售,没有问题吗?
品牌是指消费者对某类产品及产品系列的认知程度,是人们对一个企业及其产品、售后服务、文化价值的一种评价和认知,甚至是一种信任,比如可口可乐、同仁堂等。品牌的成功离不开本土化的系列运营和推广活动,让更多消费者知晓和熟悉;并且还要有配套的研发团队,做出区别且优于竞争对手的产品。而这些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可以这样说,品牌就意味着一家“百年老店”,有文化传承和底蕴,才可称之为品牌。 本案中,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2019年,“美诚”、“美诚月饼”、“香港美诚月饼”等商标虽在香港,在“月饼”等商品上已经获准注册,但鉴于其并未在香港进行过任何销售和推广,其研发团队和运营团队均属于广东省,香港消费者没有接触到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当然也就无法将其和同类商品进行对比从而对其有任何认知和评价,更遑论对其有任何优于其竞争对手的感受和印象。因此“美诚月饼”难以称为“香港品牌”,更不是高端产品,如此宣传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是否涉及商标侵权?另外,“美诚”等商标在香港虽然已获准注册,但并未在中国内地获准注册,基于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地域性,以“美诚”等商标标注的产品在中国内地的生产和销售就存在商标侵权风险。 也许美诚的月饼是真材实料,错就错在不该给产品穿个错误的马甲,脚踏实地的做出强大的产品,成为品牌也是早晚的事。也许搭品牌的顺风车是一条捷径,但法律风险不可预估,企业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