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机构相关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养老机构预收的费用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不具备收住老年人条件的养老机构,不得收取会员费;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的养老机构,不得收取会员费;养老机构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因非法集资、诈骗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被纳入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尚未移出的,不得收取会员费。
✌养老机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定不合理的退费限制、排除或者限制老年人权利、加重老年人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养老机构责任。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
✌押金、会员费,应当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免税店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
✌经营市内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自市内免税商店经营单位确定之日起30天内,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申请办理免税商店经营许可。自海关批准之日起1年内,市内免税商店应完成建设,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
✌国内商品进入市内免税商店视同出口,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口管制和免税商店经营退税国产品等相关要求。
✌购物旅客应将所购免税品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在市内免税商店购买或预订后,寄存在口岸并于进境时提货。购物旅客如将所购免税品再次携带进境的,海关按照进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
✌旅客购买免税品后变更航班(航次)的,变更后的出境时间为原购买免税品之日起60日(含)内的,市内免税商店可为其办理相应的延期提货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市内免税商店应当为其办理退货手续。
旅客购买免税品后取消出境行程的,市内免税商店应当为其办理退货手续。
3.印花税相关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明确在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方面:对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各类应税合同印花税政策方面: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关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政策方面: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4.军人优待抚恤相关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死亡抚恤:主要明确烈士、因公牺牲、病故的认定标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及特殊抚恤金、丧葬补助的发放标准、领取对象及发放主体,突出军人服役期间的贡献,分别增发相应比例的一次性抚恤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人的遗属给予特殊关怀和照顾。
✌残疾抚恤:主要明确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参评对象、评定标准、评定主体,相应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调整方式、发放主体,以及补评、重评残疾等级的规定,以及伤残评级的工资标准、供养方式等。
✌优待:主要明确军人、烈士及其家属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交通、文化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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